被起诉索债 6 亿韩元,娜琏与母亲一审胜诉!
被起诉索债 6 亿韩元,娜琏与母亲一审胜诉!
19 日据法律界透露,首尔东部地方法院 13 民事部在 A 某以娜琏、娜琏母亲为对象提起的贷款诉讼中,判决 A 某方败诉。法院虽然承认 A 某在 12 年内向娜琏方面汇款超过 5 亿韩元,但认为证据不足以认定其为贷款。对于一审判决结果,A 某方面没有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A 某从 2004 年 8 月到 2016 年 6 月的 12 年间,向娜琏方面汇款 5 亿 3590 万 8275 韩元。另外,娜琏和母亲从 2009 年 3 月到 2015 年 2 月的 6 年间,以 A 某的名义用信用卡结算了 1 亿 1561 万 2093 韩元。娜琏于 2015 年 10 月作为 TWICE 成员出道。
去年 1 月,A 某以娜琏及其母亲为对象提起了诉讼。并在审判中主张:" 当时受娜琏母亲的请求,借给了她生活费等必要的资金,约定如果当时还是练习生的娜琏作为歌手出道的话就会还钱,但是娜琏方面违背了约定 "。A 某的 2 名熟人作为证人出席法庭,做出了有利于 A 某的陈述:" 平时 A 某说过‘娜琏方面约定过,出道后会偿还之前支援的钱’ "。
但是法院没有认定 A 某的主张。法院承认 A 某在 12 年内向娜琏方面支援了相当于 6 亿韩元金额的事实。但是法院称:" 没有证据证明这是贷款。从金钱交易的次数、期限、金额、经过等来看,很难认为 A 某和娜琏方面达成了返还的意向。考虑到 A 某和娜琏的母亲当时有恋人关系,不能断定这是贷款。从月租、通信费、贷款、学费等名义上来看,可以看作是支付生活费 "。
法院还表示:"A 某也主张‘期待’娜琏作为歌手出道后返还金钱,因此很难将支付的金额全部视为租借。证人的陈述也不是从娜琏那里听到的,而是通过 A 某听到的,仅凭这样的陈述不足以认为偿还约定是事实 "。
研究判决书的黄成贤律师分析称:"A 某可能是出于希望娜琏成功的心意,单纯地施以好意。即使内心期待娜琏出道后能返还金钱,但因为无法证明借条等客观证据,所以败诉 "。
当天 JYP 公司方面也就该事件对媒体表明了相关立场:" 判决已经确定并结束,与艺人的演艺活动无关,因此没有特别要说的。但是如果之后发生通过推测性文章等损害艺人名誉或侮辱的事件,将坚决采取法律措施应对 "。
得知此事后,网友们纷纷围绕这笔钱是否该还、该谁还展开了争论,也有人认为公开此事侵犯了娜琏的隐私,安慰她要加油振作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