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历代君主功绩,秦国历代国君及姓名及功绩
秦朝历代君主功绩,秦国历代国君及姓名及功绩
本文目录
1.秦国历代国君及姓名及功绩 2.秦国历代君主世系 3.秦穆公是秦国第几位国君 4.秦始皇的功绩
秦国历代国君及姓名及功绩
前891年西周孝王封嬴非子于秦邑(今甘肃省天水县东北)始建秦国。
君主 姓名 生卒 在位
秦非子 前900年~前846年 在位54年
秦公伯 前846年~前844年 在位2年
嬴仲 前845年~前822年 在位23年
秦庄公 前821年~前778年 在位44年
秦襄公 敬仲 前777年~前766年 在位12年
秦文公 前765年~前716年 在位50年
秦静公 早逝
秦宁公 竫公 前715年~前698年 在位18年
秦出公 谋杀
秦武公 前697年~前678年 在位20年
秦德公 前677年~前676年 在位2年
秦宣公 前675年~前664年 在位12年
秦成公 前663年~前660年 在位4年
秦穆公 任好 前659年~前621年 在位39年
秦康公 嬴罃 前620年~前609年 在位12年
秦共公 嬴和 前608年~前604年 在位5年
秦桓公 嬴荣 前603年~前577年 在位27年
秦景公 嬴后 前576年~前537年 在位40年
秦哀公 前536年~前501年 在位36年
秦夷公
秦惠公 前500年-前491年 在位10年
秦悼公 前490年-前477年 在位14年
秦厉共公 嬴公 前476年-前443年 在位34年
秦躁公 前442年-前429年 在位14年
秦怀公 前428年-前425年 在位4年
秦灵公 嬴肃 前424年-前415年 在位10年
秦简公 悼子 前414年-前400年 在位15年
秦惠公 前399年-前387年 在位13年
秦出公 出子 前386年-前385年 在位2年
秦献公 师隰 前384年-前362年 在位23年
秦孝公 渠梁 前361年-前338年 在位24年
秦惠文王 嬴驷 前337年-前311年 在位27年
秦武王 嬴荡 前310年-前307年 在位4年
秦昭襄王 嬴稷 前306年-前251年 在位56年
秦孝文王 嬴柱 前250年-前250年 在位1年
秦庄襄王 嬴楚 前249年-前247年 在位3年
秦始皇帝 嬴政 前246年-前210年 在位37年
秦二世 嬴胡亥 前209年-前207年 在位3年
秦三世 嬴子婴 前206年 在位47天。
秦国历代君主世系
功劳最大的非秦孝公莫属。秦孝公时代的秦国可以说是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虽然在和魏国争夺河西之地的战争中获得了最后的胜利,但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惨胜。不仅秦国的国力都消耗在战争之中,导致国力疲敝,百姓困苦,而且自己的国君,秦献公赢师隰还在这场战争中中箭受伤,最终不治而亡。
之后,山东六国更是会盟要共同瓜分秦国,还要联络秦国后方的义渠等国,调动秦国内乱。如果真的按照六国会盟制订的策略进行的话,那么秦国可能就要重新回到农耕牧猎的生活了,甚至可能一战亡国。当时的秦国,在六国中最弱最小最穷,随时都有亡国被灭的危险,为彻底改变这个被动局面,寻找强国富民之道,便颁布求贤令。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人卫鞅,依法治国,改变整体制度格局的策略,祓秦孝公接受并全面全力执行。就是在这个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秦孝公接过秦国的重担,重用商鞅进行变法,并坚定不移,始终如一的支持商鞅在秦国的一系列改革,终于在短短二十年之间,让这个濒临灭亡的国家,脱胎换骨,焕发了勃勃生机。
为秦始皇统一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可以说,秦始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在六代秦国君主不懈的努力下,在秦始皇一代,终于结出了累累果实,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统一天下的国家,建立了不世功业。而这一切的奠基者,正是秦孝公嬴渠梁。如果没有他的卧薪尝胆,就不会有秦国政治经济军力的腾飞。如果没有他的坚定不移,秦国的改革也终将半途而废。如果没有他的任人唯贤,秦国也会沦落到世家大族之手,最终成为某个山东强国的饵食。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没有秦孝公的奠基,就不会有秦始皇的煌煌功业。也就不会有一统天下的丰功伟绩。
秦穆公是秦国第几位国君
秦非子 前900年~前846年 在位54年 秦公伯 前846年~前844年 在位2年 秦 仲 前845年~前822年 在位23年 秦庄公 前821年~前778年 在位44年 秦襄公 前777年~前766年 在位12年 秦文公 前765年~前716年 在位50年 秦静公 (又作竫公,是中国春秋时代秦国人,为秦文公之长子,立为秦公爵位继承人,他在文公四十八年时去逝,赐谥号为竫公,并改立竫公之长子赢立(秦宪公)为秦公爵位继承人) 秦宪公 前715年~前704年 在位12年 秦出子 前703年~前698年 在位6年 秦武公 前697年~前678年 在位20年 秦德公 前677年~前676年 在位2年 秦宣公 前675年~前664年 在位12年 秦成公 前663年~前660年 在位4年 秦穆公 前659年~前621年 在位39年 秦康公 前620年~前609年 在位12年 秦共公 前608年~前604年 在位5年 秦桓公 前603年~前577年 在位27年 秦景公 前576年~前537年 在位40年 秦哀公 前536年~前501年 在位36年 秦夷公 (是中国春秋时代秦国人,秦哀公之子,被立为秦公爵位继承人。《史记》称夷公“早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为惠公。”,亦即他未曾成为秦国的正式君主。) 秦惠公 前500年-前491年 在位10年 秦悼公 前490年-前477年 在位14年 秦厉共公 前476年-前443年 在位34年 秦躁公 前442年-前429年 在位14年 秦怀公 前428年-前425年 在位4年 秦灵公 前424年-前415年 在位10年 秦简公 前414年-前400年 在位15年 秦惠公 前399年-前387年 在位13年 秦出公 前386年-前385年 在位2年 秦献公 前384年-前362年 在位23年 秦孝公 前361年-前338年 在位24年 秦惠文王 前337年-前311年 在位27年 秦武王 前310年-前307年 在位4年 秦昭襄王 前306年-前251年 在位56年 秦孝文王 前250年-前250年 在位1年 秦庄襄王 前249年-前247年 在位3年 秦始皇帝 前246年-前221 秦国历代国君伟业 详细资料请点击网址 ***/djxa0/blog/2006/08/31/2199428.html 秦自襄公始为诸侯,文公驱戎立于岐山,春秋之世唯穆公可书,下面我从秦穆公开始说一下秦国诸位君主. 秦穆公 (?—前621)春秋时代秦国国君。嬴姓,名任好。在位三十九年。谥号穆。在部分史料中被认定为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非常重视人才,其任内获得了百里奚、蹇叔、丕豹、公孙支等贤臣的辅佐,曾协助晋文公回到晋国夺取王位。周襄王时出兵攻打蜀国和其他位于函谷关以西的国家,开地千里,因而周襄王任命他为为西方诸侯之伯,遂称霸西戎。 公元前三五○年,卫鞅进行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是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谋求富国强兵。主要有下列六点: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史记》说:卫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商君列传》)。“开”就是开拓的意思。蔡泽说:商君“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战国策·秦策三》)。“决裂”的目的是为废除井田制,董仲舒就曾指出:商君“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汉书·食货志》)①。“阡陌”是指每一亩田的小田界,“封疆”是指每一顷田(一百亩田)的大田界,合起来可以总称为“封”。具体地讲,“开阡陌封疆”,就是废除井田制,把原来“百步为亩”的“阡陌”和每一顷田的“封疆”统统破除,开拓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和“封疆”。《说文解字》说:“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末句,徐铉本无,徐锴本有)。”唐代《一行算法》说:“自秦孝公时,商鞅献三术,内一,开通阡陌,以五(当作“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太平御览》卷七五○引)杜佑《通典》又说:“按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矣。”(《州郡典·雍州风俗》)可知这时“开通阡陌”,采用二百四十步为亩的大亩制,用来分授无田耕种的农民,依然实行着“百亩给一夫”的授田制度。早在春秋晚期,晋国六卿中的赵氏已废除井田制,改用二百四十步的大亩制,这时卫鞅变法,该是吸收了过去赵氏改革的经验,并进一步加以发展,适应了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这时卫鞅的改革,是在秦国境内正式废弃井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并扩大政府拥有土地的授田制度,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增加地税收入。还必须指出,卫鞅这次对农田制度的改革,一方面是破除了旧的阡陌封疆,用法令形式废除了井田制,即所谓“坏井田,开阡陌”(《汉书·食货志》);另一方面是重新设置了新的阡陌封疆,用法令形式保护了土地私有制,所以后世有人说卫鞅“灭庐井而置阡陌”①。《秦律》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法律答问》有一条律文:“盗徙封,赎耐。”就是把私自移动田界看作“盗”的行为,要判处耐刑(剃去鬓发),但允许出钱赎罪。接着又对这条律文解释说:“何如为封?封即田阡陌、顷畔封也,是非是而盗徙之,赎耐。何重也?是不重。”说明田界不应该这样“盗徙之”,这是对私有土地的侵犯,应该判处耐刑,并认为这种刑罚“不重”。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卫鞅这时把许多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建置了四十一个县(《史记·秦本纪》,《商君列传》作“三十一县”,《六国年表》作“三十县”),设有县令、县丞等地方官吏(《商君列传》),还设有县尉(《商君书·境内篇》)。县令是一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公元前三四九年“初为县有秩史”(《史记·六国年表》),就是在县官之下,开始设置有定额俸禄的小吏,从此县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才正式确立。县制的普遍推行,是为了把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朝廷,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的政治体制,以便于巩固统治,发展小农经济。《商君书·垦令篇》说:“百县之治一形,则从;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原脱“饰代者不”四字,从孙诒让校补),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就是说,各县的政治制度都是一个形态,则人人遵从,奸邪的官吏不敢玩弄花样,接替的官吏就不敢变更制度,犯了错误而罢黜的官吏就不敢掩盖其错误行为。《垦令篇》还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民不劳”、“民不敖(遨)”,做到“农多日,征(征收赋税)不烦,业(农业生产)不败,则草(荒地)必垦矣”。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这时秦国为了争取中原,图谋向东发展势力,把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咸阳位于秦国的中心地点,靠近渭河,附近物产丰富,交通便利。而旧都雍,旧贵族的习惯势力较爱猫扑.爱生活的开展。同时仿效中原各国国都的规模,修建冀阙(古时宫廷门外的一种高建筑,用以悬示教令)和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这是在公元前三四四年(秦孝公十八年)具体实施的,对于统一赋税制度、俸禄制度和发展商业,都有一定的作用。传世有这一年颁布的商鞅方升(现藏上海博物馆)。经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测定,商鞅方升的内容,秦一升的容积为二百零二点一五立方厘米。又据这个升的铭文,容积是当时尺度的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以此推算, 每立方寸的容积为十二点二五七立方厘米。再由此推算,当时秦的一寸是二点三零五厘米,一尺是二十二点零五厘米(参见本书第六章第四节的“度量衡制的颁布和校验”)。 (五)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公元前三四八年(秦孝公十四年)秦“初为赋”①,这是按户按人口征收的军赋,就是云梦出土《秦律》所说的“户赋”,也称“口赋”,为汉代“算赋”的起源。《秦律》规定,男子成年要向政府登记,分家另立户口,并缴纳户赋。如果隐瞒户口,逃避户赋,就成为“匿户”,要严加惩罚。如果男子成年而不分家登记户口的,要加倍征收户赋。卫鞅曾下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②。当时卫鞅没有采取鲁国季孙氏那样“用田赋”(按田亩征赋)的办法,而采取按户按人口征赋的办法,这是为了奖励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杜佑指出这是“舍地而税人”(《通典·食货典·赋税上》);马端临也说,这是由于“任民所耕,不计多少,于是始舍地而税人”(《文献通考·田赋考·历代田赋之制》)。《商君书·垦令篇》说:“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原误作“贱”,从孙诒让说改正)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情之民无所于食。”这是说,俸禄厚而收入田租多的,家中养着众多吃闲饭的人,这对发展农业生产不利。政府按“食口”征收口赋,并加重他们的徭役,那末这些游荡懒惰的人就没处吃饭。这说明卫鞅采取这项措施目的之一,是为了限制官僚地主豢养的食客的数目。但是,征收口赋的结果,受害最大的还是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因为这样大大增加了贫苦劳动人民的负担。卫鞅规定一家有两个成年男子的必须分家另立户口,否则就要加倍征赋。这是为了确立以一夫一妇为单位的农户,以便于开垦荒地,扩大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这种对不分家的成年男子加倍征赋的法令,有助于小农经济的发展,但是给贫苦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汉代初年贾谊就说:“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家贫子壮则出赘。”(《汉书·贾谊传》)就是说,比较富裕的人民,子弟一到壮年就分家另立门户;贫苦的人民因为负担不了户赋,只能典质给富户成为家奴性质的“赘婿”了。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由于秦国的西南和西北都是少数部族,秦国统一了许多少数部族地区,因而秦国残留的戎狄风俗是较多的。这时卫鞅按照中原的风尚、习俗把残留的戎狄风俗革除,目的还是在于加强统治。 公元前三四○年卫鞅设计生擒魏将公子昂,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一部分过去夺去的西河地。卫鞅由于这个大功,受封於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商洛镇)十五个邑①,号为商君。 卫鞅的第二次变法,从经济上和政治上进一步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损害了旧贵族的利益,结果太子也犯法了,卫鞅因此对太子的师傅公子虔等用刑①,于是遭到公子虔等人的强烈反对。公元前三三八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卫鞅“欲反”,秦惠王要逮捕他,他回到封地商邑发兵抵抗,出击郑(今陕西华县)。但因寡不敌众,被秦兵杀死于彤(今华县西南),并被处以车裂的刑罚。 卫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正如汉代王充所说的:“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书解篇》) 卫鞅变法对此后秦国以及秦代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云梦出土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变法的基础上修订、补充、累积而成。《秦律》也多处讲到连坐法,例如户籍登记有隐匿或不实,不但乡官要受罚,同“伍”的也要每户罚一盾,“皆迁之”(即罚戍边)。《秦律》也把镇压“盗贼”放在首要地位,并对轻罪用重刑。例如盗取一钱到二百二十钱的要“迁之”,盗取二百二十钱以上和六百六十钱以上要分别罚作刑徒,盗牛者要罚作刑徒,盗羊或猪的也有相当的惩处,甚至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赀徭三旬”(即罚处徭役三十天)。对五人以上的“群盗”则追捕处罚更严。同时《秦律》还有许多对各种逃亡者追捕处罚的规定。 秦惠文王驷:嬴驷当国之时,正是纵横之风大盛的时候.他的一生离不开的两个名字,一个是商鞅,这个名字带给他的开始是屈辱,而后是由衷的钦佩;另一个就是张仪,这个自信只要有舌头就能征服天下的外交型相邦,秦国在他手中,平稳的过度了商鞅变法所留下的阶级矛盾,为秦国的开疆阔土展开了新纪元. 张仪一作张义(见十三年相邦义戈、王四年相邦张义戈、《战国纵横家书》二十二等),原是魏公族庶支出身,曾游说楚王没有得志,路经东周而入秦,曾得东周昭文君的礼遇和资助。公元前三二九年来到秦国,正好楚威王攻魏,张仪游说秦惠王出兵帮助魏国,于是以新得皮氏的“卒万人、车百乘”支持魏作战,因而魏楚大战,魏打败楚于陉山,秦因而得以顺利地接收河西地区(《韩策二》公孙昧谓公仲谈及此事,《韩世家》襄王十二年有相同记载)。公元前三二八年秦使公子华(一作公子桑)与张仪围攻魏的蒲阳(今山西隰县),攻取了,却请秦王归还给魏,又请秦王使公子爵作为“质子”送到魏国,这是张仪推行他的连横策略,张仪前往魏国劝说魏惠王“不可以无礼”,魏因而把上郡十五县连同少梁在内献给秦国,秦惠文君因以张仪为“相邦”,把少梁改称为夏阳(《史记·张仪列传》)。就在这年秦打败赵将赵疵,取得蔺(今山西离石西)和离石(今山西离石)。次年秦又把焦、曲沃及皮氏归还魏国①,这是张仪进一步推行他的连横策略,并准备下年秦惠文君称王。 公元前三二六年秦“初腊,会龙门”(《六国年表》,《秦本纪》只作“初腊”)。腊祭是冬季酬谢有关收获的鬼神的祭祀,具有庆祝丰收、慰劳劳动人民的意义,这是个群众展开娱乐活动的节日,男女齐集,全国人民热烈参与的。这年秦开始举行腊祭,并在龙门(今陕西韩城东北)集会。龙门是黄河上游的神圣之地,两岸峭壁对峙,形如阙门,传说为夏禹治水时所开凿。黄河上游原是河宗氏等部族“游居”之地(见《穆天子传》),从这年起,举行腊祭而在龙门集会,有其特殊意义。因为秦新得河西郡和上郡,这一带原是游牧于黄河上游的戎狄部族的“游居”之地,秦要和这些戎狄部族友好相处,借此可以联欢。此后六年(秦惠文王更元五年)“王北游戎地至河上”(《六国年表》、《秦本纪》作“王游至北河”,《正义》:“王游观北河,至灵夏州之黄河也”)。这就是秦和河上戎族相处友好的结果。后来秦昭王二十年又到上郡、北河(《秦本纪》)。秦这个“初腊,会龙门”的设施,主要目的就在于巩固新得河西郡和上郡的统治,加强与周围游牧的戎狄的联系。 公元前三二五年四月戊午(初四)秦惠文君举行称“王”的仪式,按照齐、魏“会徐州相王”的先例,邀请魏、韩之君入秦朝见,推尊秦君为王,同时秦王也承认魏、韩二君的王号,而且魏韩二君还当场为秦王驾御作为称王标识的坐车,如同魏惠王在逢泽之会称王那样的“乘夏车,称夏王”①,以前逢泽之会有泗上十二诸侯参加朝见;齐魏会徐州相王,除了魏、韩之君参加外,也还有许多小国参加朝见。估计这次秦君称王的仪式上,也还有许多戎狄之君来朝。《后汉书·西羌传》说:“秦孝公立,威服戎羌,使太子驷率戎狄九十二国朝周显王。”秦孝公时既然有太子驷率许多戎狄之君朝见天子,这时太子驷(即秦惠文君)自己称王,当然必须有许多戎狄之君来朝。上年的“会龙门”,必然曾招徕许多戎狄之君参加,为此次称王仪式作好准备。张仪这样推尊秦惠文君为王,同时又承认魏、韩两君的王号,具有巩固秦与魏、韩连横作用。 长平之战,也是近交远攻的典型战例。秦越过魏、韩与赵决战,消灭赵军主力的绝大部分, 长平战后秦军围攻邯郸,赵频频求救,各国不敢轻举妄动,即使是答应援赵的魏楚军队也顾虑重重裹足不前举棋不定,魏王受秦王书信威胁,命将军晋鄙作壁上观,楚春申君的援军行 动迟缓,进至新中,战争已结束。近在咫尺的齐国按兵不动,不敢趁火打劫捞取好处。这几国都是受秦严重打击后军力不济军心虚怯而不敢积极援赵,这都是秦交替运用两种策略取得 的效果。 点评: 良马被食,秦穆公的恼怒是可想而知的。然而事情已经发生,杀了几个乡人,良马也不能复活,而且很可能激起民怒。顺水推舟的宽恕这些乡人不愧为最佳的选择,而最终的结果也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进退有度,才不至进退维谷;宠辱皆忘,方可宠辱不惊。
秦始皇的功绩
秦始皇的功绩主要有:
1: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封建王朝。这主要表现在他统一六国上面。战国末年,从诸侯割据向全国统一的趋势已日益明显。当时,秦国实力最强,已具备统一东方六国的条件。秦王政初即位时,国政为相国吕不韦和宦官缪毐所把持。公元前238年,他亲理国事,平定缪毐的叛乱,免除吕不韦的相职,令其徙处蜀郡;并任用尉缭,李斯等人,部署统一全国的战略和策略。自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先后灭韩、魏、楚、燕、赵、齐六国,终于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
2:秦始皇建立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被延续到清朝末期。(1)他为炫耀自己统一天下的功德,确立至高无上的权威,创立了“皇帝”的尊号,自称始皇帝,宣布子孙称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代代承袭。(2)随后,他在全国范围内废除分封制,代以郡县制;(3)在皇帝的直接控制下,建立自中央直至郡县的一整套官僚机构;(4)以秦国原有的法律令为基础,吸收六国法律的某些条文,制定和颁行统一的法律。所有的律令都定期向御史核对,不容许错乱和篡改。为发展全国水陆交通,又实行“车同轨”,堕毁旧东方各国的城郭,修建由咸阳通向燕齐和吴楚地区的驰道,以及由咸阳经云阳(今陕西淳化西北)直达九原(今内蒙古包头西)的直道;在西南地区修筑了“五尺道”,开凿沟通湘江和漓江的灵渠。
3:他在经济和文化思想方面推行了一系列巩固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的措施。这进一步巩固了统一的局势。 (1)在经济上,大力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扶植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始皇三十一年(前216)下令“使黔首自实田”,即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农只要向政府申报土地数额,交纳赋税,其土地所有权就得到政府的承认和保护。(2)并以商鞅所制定的度量衡为标准统一全国的度量衡制度。废止战国时代的各国货币,统一全国币制。(3)在文化思想方面,以秦国通行的文字为基础制定小篆,作为标准文字,颁行全国。并利用战国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为秦朝的专制主义统治制造神学根据。以秦得水德,水色黑,终数六,因而规定衣服旄旌节旗皆尚黑,符传、法冠、舆乘等制度都以六为数。水主阴,阴代表刑杀,于是以此为依据加重严刑酷法的实施。(4)始皇三十四年,又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下令销毁民间所藏《诗》、《书》、百家语,禁止私学。随后因求仙药的侯生、卢生逃亡,牵连儒生、方士四百余人,而将其全部坑杀于咸阳。
4:秦始皇为维护国家疆域统一、稳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秦始皇即位后,派蒙恬率兵出击匈奴,收复河南地,迫使其退往阴山以北;(2)为防其进一步侵扰,还把战国时秦、赵、燕三国北边的长城连结起来,修筑西起临洮(今甘肃岷县)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3)在征服百越地区后,设置桂林、象郡、南海等郡。始皇末年,秦郡数由统一之初的三十六郡增至四十余郡,其版图“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4)将原六国贵族豪富迁至关中、巴蜀,以防止他们的分裂复辟活动,仅迁至咸阳者即达十二万户。又明令禁止民间收藏武器,销毁没收得来的武器,铸造十二个金人,陈列在宫殿之前。
我认为最大的功绩是统一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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