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王朱常洵:被杀后肉和鹿肉掺在一起作为下酒菜
福王朱常洵:被杀后肉和鹿肉掺在一起作为下酒菜
福王朱常洵:被杀后肉和鹿肉掺在一起作为下酒菜
福王是万历第三子,母亲郑贵妃。万历的皇后姓王,但没有生育一男半女。一次万历一时兴起,“宠幸”了一个宫女,便有了长子朱常洛。按当年朱元璋立下的“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和“东宫不待嫡,元子不并封”的继承法,身为长子的朱常洛是理所当然的太子。但一则由于万历对郑贵妃的宠爱,二则由于朱常洛的母亲只是个一般宫女,万历迟迟不肯立朱常洛为太子。他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立心爱的女人郑贵妃所生的皇三子朱常洵为太子。
万历这种不顾祖制的行径,遭到了多数正直大臣的批评。尽管万历曾“一怒而斥谏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骇叹”,但前仆后继的批评者依然络绎不绝。最后万历敌不过大臣们的口水仗,他终于明白,尽管贵为天子,却不能随心所欲地立一个接班人,只得接受祖制的安排,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这就是后来的明光宗,即崇祯之父。
在废长立幼失去可能性之后,万历只得封朱常洵为福王。像是作个补偿,朱常洵大婚时,万历为他花费银子多达30万两;给朱常洵在其封地洛阳所修的王府,费银28万两,为祖制规定的10倍。按祖制,成年后的亲王郡王必须离开京城,到自己的封地上去,叫“就藩”。但万历却长期把朱常洵留在京城,他对批评的回应是“留中不发”,直到朱常洵将近29岁,才终于恋恋不舍地将其送出京城。
对朱常洵“就藩”,万历又给予了慷慨无比的赏赐,下令赐上等良田四万顷。就连朱常洵也怕接受这笔不依章法的巨赏而成为众矢之的,主动上奏请辞。万历顺水推舟,把四万顷改为两万顷——这仍是个大得惊人的数字,由于河南的良田不够,不得不从邻近的山东和湖广划拨。尽管如此,朱常洵仍嫌不足,而万历也还在担心这个宝贝儿子受穷。
当朱常洵向万历请求把没收的前首辅张居正的家产给自己时,万历答应了;请求把江都到太平沿江的杂税和四川的盐税、茶税给自己时,万历也答应了;请求每年给他一千三百引的淮盐,由他在洛阳设店销售时,万历又答应了——前两者使得国有资产直接变成福王的私产,第三项影响更为恶劣:以往,洛阳一带食用的盐都是河东盐,福王获得淮盐销售权后,河东盐一律不准销售,销量锐减,而从河东盐中抽取的边饷也随之锐减。也就是说,为了儿子生意兴隆,万历不惜让驻守边关的军人连军饷也拿不到。
当万历在做一个最优秀最仁慈的父亲时,他对他们朱家江山的伤害却深及骨髓。后世论者以为明朝之亡实亡于万历,可谓一语中的。
到了崇祯年代,论辈分,福王朱常洵乃是今上的叔叔,按朱元璋的设计,所有的亲王郡王均“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这样,这位没当成皇帝的亲王在洛阳封地,除了享受荣华富贵,委实别无他事。《明史》记载:“常洵日闭阁饮醇酒,所好惟妇女倡乐。”当时的河南是农民问题的重灾区,旱、蝗两灾相继,人相食,福王的奢侈引发了诸多不满。一支被派往前线与农民军作战的政府军中,就有人发牢骚说,福王府里金钱百万,却让我们饿着肚皮去送死。当时,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省亲居于洛阳,得知军队的这些不满后,“闻之惧”,跑到宫里讲给福王听,福王却“不为意”,继续他花天酒地的生活——在朱常洵看来,如果不尽情挥霍父皇赏赐给他的钱财,就不能补偿没当成皇帝的遗憾。
崇祯十四年春,李自成围攻洛阳,总兵王绍禹率军守城。这时,福王开始害怕了,他拿出千金募死士出城偷袭农民军并取得一场小胜。但小胜于事无补,何况守城军队早怀二心,与农民军里应外合拿下了洛阳。城破时,朱常洵缒城而下,藏匿于城外的迎恩寺,第二天被农民军抓获。与朱常洵一同被抓的,还有曾告诫过他的吕维祺。吕维祺劝朱:“名气很重要,千万不要受辱。”意思是要朱常洵自杀,却没有自杀的机会,更没有自杀的勇气。
比猪还肥胖的福王朱常洵不会想到他的结局如此悲惨:李自成下令将他杀死,把他的肉和鹿肉掺在一起作为下酒菜,称“福禄(鹿)宴”。煮得烂熟的福王朱常洵以及数只梅花鹿已经被几千兵士吃入腹内,成为大家的美味晚餐。像朱常洵一样缒城逃出的,还有他的儿子朱由崧。这又是一个胖子,像他那贪恋酒色的父亲一样,朱由崧每天的功课也是观杂剧、饮火酒、奸幼女。他虽没有像其父亲那样被人吃掉,但也没能逃脱被俘处死的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