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盟誓”到底是什么仪式?其背后又蕴含什么政治意义?
古代“盟誓”到底是什么仪式?其背后又蕴含什么政治意义?
盟誓是周代社会非常活跃的现象,是当时社会生活突出的特点之一。作为中国古代的一项重要制度,盟誓带有明显的神灵监督和裁判色彩,在崇拜神权的社会里,盟誓被确立为“信”,具有法律效力。
周代社会上、下级和平级之间或其他势力之间为了某种利益或需要共同遵守某个事项时经常举行盟誓,盟誓逐渐就成为了维护当时社会秩序稳定,保证当时社会正常运转的工具,慢慢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
盟誓不仅用于诸侯间频繁的政治、经济、外交、军事事务等等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同时也对当时社会的政治组织、经济发展、文化交流和道德法律等方面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石圭盟书
一、盟誓的名称和盟书的格式
盟誓作为一种起源很是古远的习俗,由于相关历史材料的缺乏,关于盟誓的起源现在尚无明确的定论。
根据我国考古发掘中发现的多处聚落遗址,说明了当时人们的安居生活的状态,但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经验贫乏,单一的个体无法生存,因此当时的人们须要聚族而居。
单一的部落为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也自然而然同其他部落结成联盟。盟誓作为人际交流的特殊手段,在个人之间、集团之间发生矛盾而又没有凌驾于矛盾各方的超权力者、超权力机构来评判是非曲直时,就成为了矛盾各方解决问题的方式。
西周疆域图
“盟誓”一词,最早见于《国语》和《左传》。盟誓也往往被称为盟,即很多盟是指盟誓,所以我们将具有共同神灵崇拜的社会群体,为了解决冲突或保障共同利益而邀约神灵,向神灵立誓的活动称之为盟誓。
也就是说发生利害关系的各方要进行盟誓,必须要有共同崇拜的神灵,在邀唤神灵的基础上进行宣誓,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各种各样的契约,并祈求神灵的监督与违背誓言后的惩罚。盟誓的这些要素决定了盟誓可以起到限制参盟者的自由,调解各种利害关系,平衡各种利益,稳定人心,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盟书,又称盟约、盟辞、载书、载等,是对神灵宣读的誓辞。周人对盟书的言辞十分重视,无论文献记载的盟书,还是出土的盟书,格式大致相同,都由两部分组成:前盟后诅,即“盟首”和“诅辞”。
盟首,即盟誓的契约条款,是参盟者所达成的条款,是参盟者要遵守的内容,是盟书的规范部分。诅辞,是指对违背盟约者的诅咒语言,诅咒其要受到神灵的惩罚,这是盟书中的惩罚部分。
春秋晚期温县盟书
盟书的诅辞中所邀约的神灵也是多方面的。鲁成公十三年,秦楚为盟时,“昭告受天上帝、秦三公、楚三王”为司慎、司盟,可能是专职盟誓的天神;名山、名川为天下共神;群神、群祀是震代所翩裢法;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则是祖先神灵。
因此,从这可知,盟誓时所昭告的神灵包括吴天大帝、司慎、司命等天神,山川等地祗,以及先王、先公等人鬼。这样由天、地、祖先神三方神灵作证,对各方都能产生影响,规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春秋晚期温县盟书
二、夏商时期的盟誓
人们在神灵面前祈祷、订约,通过一定仪式向神灵表明自己心迹并发誓遵守的习俗,起源很早。夏、商时期原始观念还很浓厚,王与诸侯之间、诸侯与诸侯之间为了共同达成某些协议,仍然不是依靠法律的制约,而是依靠盟誓取信。
由于时代背景不同,但在那个历史时期则都是王会盟诸侯或某个诸侯行使王的权利会盟诸侯的,再一起发起重要的盟誓。由此可见,当时王也是依靠盟誓维系着与诸侯的政治关系。这一时期的盟誓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
侯马盟书
1、王与诸侯间的盟誓。夏、商时期,诸侯众多,邦国林立,王会盟诸侯是这一时期盟誓的主要形式。夏商时期,为了安抚周边诸部落、邦国,并向他们示威,统治者往往要在某地举行会聚。
“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禹是盟主,当时有位地方首领防风氏,因为来晚被大禹斩杀,显示了盟主的权威。
这种盟主召见各个部落进行会盟,并接受朝拜的社会结构,表明盟主已经有了强大的实力,有能力支配众多小部落,联盟赋予了盟主巨大的公共权力。
2、誓师与盟誓。夏、商时期,在争做联盟首领时,总是先要有誓言,这种誓言主要是君王在讨伐交战之前的临阵誓师之辞,这是夏、商时期盟誓的又一种形式。
“誓”就是君主、诸侯在征伐交战前率领军队进行的誓师之词,《甘誓》中突出了当时统治者对军队的统领需要依赖神灵,通过盟誓的手段而实现,天、社、祖成为其制约盟誓成员的工具。这说明盟主在当时具有行使公共权力的职能,也反映了当时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重要特征。
战国中晚期的湖南长沙仰天湖楚简
3、神明裁判与盟誓。在原始社会时期,人与人之间、氏族与氏族之间、部落与部落之间在发生纠纷或者争执时,都会去乞求神灵的帮助,借助神灵的神秘力量判断是非。其采用的主要方式是发誓的诅咒形式,甚至采用“神判法”。
原始社会的民众认识有限,当发生一些纠纷或者争执超出了氏族中的长老或者盟主的经验和智慧而无法裁判时,就会采用诸如“神判法”等等的方式立誓。立誓是神明裁判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神灵扮演着见证人、监督者和裁判者的角色。
石圭盟书
三、西周时期盟誓的历史作用
西周初期,在灭商建周的过程中,盟誓作为一种政治手段,在分化瓦解殷商统治基础,壮大伐纣同盟力量等方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在周立国后的分封过程中,盟誓成为周王室维护团结、控制政权的有效工具,对维护当时的等级秩序、王室权威、国家统一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周王室分封册命诸侯时,必须通过在神灵面前盟誓的方式明确王室与诸侯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以加强王室和诸侯之间的政治联系。
“温县盟书”拓片
氏族社会时期,在社会法律规范尚未脱离宗教的束缚的情况下,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诉讼和纠纷事件往往寻求神灵的裁决,所以对神灵立誓便是人类经常采用的一种形式。立誓之后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当场见效,即神判法,如“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就是假托神意来判定是否定罪用刑;另一种结果则不是当场见效,它立足于神灵将会惩罚制造谎言,作假誓或令将来违背誓言的人心有不安和恐惧,即盟誓习俗。
盟誓以其约束功能,对夏商及其之前的社会文化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盟誓起初纯粹依靠神灵的力量而缺乏制度的权威,发展到西周时期,盟誓已不再单纯求助于神灵、以神灵来定是非曲直,而是以神灵将会惩罚制造谎言,做假誓或违背誓言的人为立足点,使得盟誓在客观上起到了法律规范的作用,稳定了社会秩序。利用盟誓进行法律裁决,一旦立誓就产生了法律上的约束力并且随着盟誓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有效地推动了之后的法律制度的逐渐完善。
侯马盟书的玉石片拓片
西周时期是盟誓地稳步发展阶段。这一时期,随着宗法分封制的实施,周王室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上对诸侯具有绝对优势,对诸侯能够进行全面的控裁和统领,所以在王室贵族主导下的盟誓制度逐渐建立起完善的体系和严格的等级规定。
盟誓在灭商建周、巩固周初统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稳定了周初的社会秩序。盟誓在处理经济生活中的诉讼问题时,起到了特定的社会法律作用,成为诉讼、裁判过程中一项不可或缺的程序。
四、结语
周代社会的盟誓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多个层面,前人曾把“殷入誓,周入盟”称为“当于世事,得于人理,顺于天地,祥于鬼神”的治政之道。
不过,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动,政权的逐渐下移,诸侯阶层以下人员参加盟誓的次数越来越多,但他们并非代表个人,而是传达集体的意志。并且随着宗法秩序的瓦解,人们开始寻求宗族以外新的社会人际关系。
就这样,以盟誓为主体形成了新的道德准则和伦理规范体系,并影响深远。
参考文献:《管子》、《十三经注疏・周礼注疏》、《墨子间诂》、《战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