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创始人(战国法家创始人)
法家创始人(战国法家创始人)
法家创始人是谁?
法家创始人是李悝。
李悝,魏国安邑人。中国战国时期的政治改革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
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
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其“重农”与“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
据传,李悝在变法过程中,还身兼国家的大法官,因判错了一桩案件,导致别人冤死。办了冤假错案,依照他自己定下来的《法经》,这是死罪。李悝为了法治的严肃性,写好遗书,自杀了。当然这是不是史实已无从考证,但这反映出李悝对变法的坚定与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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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悝法家思想的主要内容:
提出“尽地力”的“重农政策”。要求尽可能地开垦荒地,提高单位面积的产量,调动人民种田的积极性。李悝把国家掌握的一部分荒地分给农民耕种,使一些没有土地的农民获得了土地,转为自耕农,而国家也得到什一之税(农民收入的十分之一)。
实行“平籴法”。提出“常平仓”的政策,在年成好的时候,政府以平价收购余粮食作为储备,使粮食价不至于暴跌;荒年时再以平价出售,保证粮价不至于暴涨。用这种方法限制商人的投机活动,保护农民利益。
破除旧制,论功行赏。李悝提出整顿吏治,剥夺无功受禄的所谓淫民的特权,把禄位和奖赏赐给对魏国发展有功的人。在这一思想指导下,魏国大力提拔和重用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表人物,用新的封建官僚制度代替旧的世卿世禄制度,这是当时社会政治制度的一大变革。
实行法治。建立完备的魏国法律,对于国家法令、政府职能、官员的升迁奖惩、军功的奖励,都做了最完备的规定。为了推行“法治”,李悝总结了新兴地主阶级在各国的立法经验,编了一部《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封建制度下的法律。
改革军事制度,建立“武卒”制。对军队的士兵进行考核,奖励其中的优秀者,并且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战特点,重新将他们进行队伍编排,发挥军队的作战优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李悝变法
法家的创始人是谁?
法家的创始人是李悝。
听到李悝这个名字你们可能很陌生,但是有一个人你们肯定听说过,那就是商鞅变法的商鞅,他的很多思想都是受到李悝的影响,李悝是秦晋时期法家的创始人,在魏国的变法,是中国变法的开始,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说是战国的许多以及后来变法的祖师爷。
司马迁说:魏用李悝尽地力,为强君。就是说魏国成为诸侯国中第一个强大的起来的国家,李悝做出很多的贡献。
简介
就是李悝后来提出的观点:"好利恶害"的人性论,他认为人都有就利避害的本性,这无可厚非。就像管子就说的,商人日夜兼程,赶千里路也不觉得远,是因为利益在前边吸引他。打渔的人不怕危险,逆流而航行,百里之远也不在意,也是追求打渔的利益。
利用这种思想,抓住别人的利益,所以就可以治理好百姓。能在古代社会提出这种观大局的人,李悝可谓是一个人才。
法家创始人是谁呢?
法家创始人李悝。
中国战国时期的政治改革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
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
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其“重农”与“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
法律稳定
“壹法”、“一尊”强调统一法律的内容、立法权,并保持法的稳定性,即:“壹法”、“一尊”。
“法莫如一而固”,“一”指的就是“法”的内容,不能“故新相反,前后相悖”,“固”则指保持法的稳定性,“朝令夕改”只会是亡国之道,这也反映了战国末期,法家从“变法”到“定法”的立场之转变,只有“政法独制于主”,才能保证“政不二门”,达到统一立法权之目的。
法家的创始人是谁?
法家创始人在历史上的记载并不明确。
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
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战国末韩非对他们的学说加以总结、综合,集法家之大成。
其范围涉及法律、经济、行政、组织、管理的社会科学,涉及社会改革、法学、经济学、金融、货币、国际贸易、行政管理、组织理论及运筹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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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代表人物:
1、管仲
管仲(约公元前723年-公元前645年),姬姓,管氏,名夷吾,字仲,谥敬,春秋时期法家代表人物,颍上人(今安徽颍上),周穆王的后代。
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经济学家、哲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被誉为“法家先驱”、“圣人之师”、“华夏文明的保护者”、“华夏第一相“。
齐僖公三十三年(公元前698年),管仲开始辅助公子纠。齐桓公元年(公元前685年),管仲任齐相。管仲在任内大兴改革,即管仲改革,富国强兵。齐桓公四十一年(公元前645年),管仲病逝。
2、姬侨
姬侨(?—公元前522年),字子产,又字子美,人们又称他为公孙侨、郑子产,他是郑穆公的孙子,春秋后期郑国(今河南新郑)人,与孔子同时,是孔子非常尊敬的人之一。
公元前554年郑简公杀子孔后被立为卿,公元前543年到522年执掌郑国国政,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
3、李悝
李悝(前455——前395年),战国时政治人物。法家重要代表人物。濮阳人。曾任魏文侯相,主持变法。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强产量。
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国家的人。
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法经》,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现已失传。其“重农”与“法治”结合的思想对商鞅、韩非影响极大。
4、韩非
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学。
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被誉为最得老子思想精髓的两个人之一(另一人为庄周)。
韩非深爱自己的祖国,但他并不被韩王所重视,而秦王却为了得到韩非而攻打韩国。韩非入秦后陈书秦王弱秦保韩之策,终不能为秦王所用。韩非因弹劾上卿姚贾,而致姚贾报复,遂入狱。
后李斯入狱毒之。韩非人虽死,但是其法家思想却被秦王嬴政所重用,奉《韩非子》为秦国治国经要,帮助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
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其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
著有《韩非子》,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呈现他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家
法家创始人是谁呀?
法家创始人是韩非子。韩非子是传统认定的法家代表人物,其实自其师荀子(名卿)就已有法家思想。法家思想盛行在秦朝,以后各朝代均为儒法结合、此消彼长的形势。战国时期以法治为思想核心的重要学派。战国中后期,法家思想得到长足发展,法家也成为最为显赫的学派。战国末期的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建立了完整的法治理论的哲学体系。
法家学术观点
奖励农耕,崇尚军功,以求富国强兵。因时变法,整饬法令,设立在官府,布之于百姓。厚赏重刑,执法严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君主谨守主道,用刑名之术考核群臣,操持赏罚二柄。君主独占权势之位,高度集权,君临万民,权力无限,超越于法令之上。
法家的创始人是谁
法家的创始人在历史上没有明确的记载,其代表人物有李悝、商鞅、申不害、韩非、李斯。法家是诸子百家之一,是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法家思想源头可上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汉书》说“法家者流,盖出自理官。”
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春秋、战国亦称之为刑名之学,经过管仲、士匄、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乐毅、剧辛等人予以大力发展,遂成为一个学派。
法家是战国时期平民的政治代言人,在政治上可谓是“独步天下”。强调“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法家思想作为一种主要学派,他们提出了至今仍然影响深远的以法治国的主张和观念。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商鞅明确地提出了“不法古,不循今”的主张。
法家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