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必谈是指什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六必谈内容
六必谈是指什么,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六必谈内容
本文目录
1.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六必谈内容 2.五必访五必谈内容是什么 3.党员谈心谈话六必谈指什么 4.乡镇换届六必谈是指什么陕西
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六必谈内容
法律分析:一是党委书记与党委政法委书记、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必谈;
二是各级政法单位班子成员之间必谈;
三是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干警必谈;
四是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必谈;
五是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干警必谈;
六是分管领导与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举报集中的干警必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五必访五必谈内容是什么
党建工作五必谈:
一、职工有思想情绪必谈。
二、员工与同事发生纠纷必谈。
三、员工落聘待岗必谈。
四、员工工作调整必谈。
五、员工受到批评处分必谈。
党建工作五必访:
一、员工生病住院时必访。
二、女员工生育时必访。
三、员工家庭有红白喜事时必访。
四、员工家庭生活困难时必访。
五、员工家庭不和睦时必访。
党建工作具体内容:
1、服务基层。在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时,首先要从基层的实际出发,要建立和实施联系基层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工作状况,千方百计帮助基层解决困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在基层贯彻落实。
2、服务群众。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拓宽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途径和方法。用心服务,使党群干群之间更融洽和谐,赢得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3、服务中心。正确处理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找准结合点,把党务工作融合于中心工作中,真正做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任务上同担。坚持在本岗位建功立业。
党员谈心谈话六必谈指什么
谈心谈话六必谈指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思想困惑时必谈、工作困难时必谈、生活困境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失误时必谈,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与所在党组织的一名党员谈心一次,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本支部每一名党员至少谈心一次。
党员义务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3)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乡镇换届六必谈是指什么陕西
法律分析:乡镇换届六必谈指换届不再继续提名人选必谈、部分不能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必谈、村(社区)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必谈、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差额人选必谈、部分党员代表和村民代表必谈、包村(社区)乡镇领导必谈。这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有关要求,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的必要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以上就是关于六必谈是指什么 ,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六必谈内容的全部内容,以及六必谈是指什么 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