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招生简章_重庆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_重庆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类招生简章发布,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定于6月7日至8日进行。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其中文化课统考科目为统考科目。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定于6月7日至8日进行。
一、2019武夷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武夷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招委会、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武夷学院(国标代码:10397),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福建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招生专业中,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学制五年,其他专业学制四年。
学校坐落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武夷山。武夷学院校本部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百花路358号;武夷学院桃源校区办学地址:福建省武夷山市武夷大道26号。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全面领导学校的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招生监察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学校2019年普通高考招生计划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条件、生源、就业等情况编制,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招生计划通过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八条 我校如有面向福建省南平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南平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南平市所辖各县级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志愿填报院校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九条 学校根据生源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对招生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章 招生要求
第十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对于学生的外语语种要求除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学校只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二条 学校对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要求参加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口试且成绩合格,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90分(含)以上(试卷满分为150分)。为了能顺利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三条 学校所有专业的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学校对江苏省籍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照江苏省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的最低标准执行。面向浙江等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按照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遵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各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120%以内;实行“一档多投”的招生批次,调档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对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投档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即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另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十九条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学校将综合考虑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单科成绩及特长等因素,择优录取考生。参考单科成绩时,文史类以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以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序。排序录取时,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合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学校海峡成功学院(校本部办学)、玉山健康管理学院(桃源校区办学)的闽台合作项目面向福建省内招生专业使用同一个院校招生代码。学校按照专业分配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投档时,如果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没有被录取,并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按照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并且按照先校本部、后桃源校区的排列顺序调剂到尚未满额的专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专业统考考试成绩合格(专业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统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艺术类考生专业调配细则如下:
1、面向福建省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预录取排序。
编导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当考生专业文化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编导类按文化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编导类按照文化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美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美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2、面向福建省外:采用“专业志愿清”的专业录取原则。以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为依据,专业文化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照美术类为专业成绩、编导类为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编导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类专业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满分×750×60%;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以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使用的考生专业文考综合成绩为依据;若省级招生部门投档成绩仅为考生专业成绩或者文化成绩,则以上述公式计算的考生的专业文化综合分为依据调配专业。
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招生省份制定的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升入本科学习,专业调配按照《武夷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生转入本科阶段学习专业分流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将给每一位被录取者寄发由校长签发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相关省份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及录取通知书的寄发状态。
第六章 学籍管理
第二十四条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为确保新生质量,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为充分尊重学生自主选择和个性发展,在符合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的范围内,学生可以自由申请转专业,具体详见《武夷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对于分专业方向进行教学的专业,被录取考生报到入学并学习一定阶段后,根据自身的意愿及学习成绩选择相应的专业方向。
第二十六条 按照教学计划正常安排,“3+1”闽台合作项目的专业,学生赴台湾合作高校学习一年;“4+0”闽台合作项目的专业,专业课程主要引进台湾优质师资承担,学生不需要赴台湾学习。
第二十七条 根据《武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学生(含闽台合作项目学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内容并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武夷学院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毕业本科生符合学校学位条例授予规定者,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根据闽价费[2014]183号文件精神,普通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5200元,医学类专业每学年6000元,其他一般专业每学年48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9100元,其他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400元。根据闽价费[2011]312号文件精神,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普通文理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5000元,艺术类本科专业每学年18000元。具体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考生填报志愿手册。学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文件中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闽台联合培养人才项目专业的学生在台湾学习期间,学费按照台湾合作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终止学业的,退费标准根据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根据宿舍条件每人800~1400 元/学年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八章 资助奖励政策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勤、减、缓、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
1、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先为其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采取相应办法予以资助。
2、奖学金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优秀学生奖学金(500—1500元/人/年)、光明成才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年)、光明科技奖学金(300—3000元/人(团体))、学科竞赛奖学金(1000—10000元/团体;500—5000元/人)。
3、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已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地区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未开通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区,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由贷出金融机构审批。
4、国家助学金 为资助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省、设区市财政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特困生4000元/人/年,贫困生2500元/人/年。
5、社会助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武夷学院虹润助学金、开明慈善基金武夷学院星空助学金、“光明关爱生命基金”学生重大疾病救助等多种社会助学金。
6、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
7、师范专业补贴 师范专业补贴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8、特困补助 学生在学习期间因特殊性、突发性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特困补助。
9、特困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特困新生入学时可申请路费补助、生活启动金等入学资助项目。
10、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11、就业帮扶与服务基层奖励 家庭经济困难且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可申请就业经济帮扶,到基层就业、参加志愿服务项目的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奖励。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优秀新生的激励、资助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学校设新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20000元/人)和二等奖(5000元/人)。第一志愿或首轮平行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普通类新生报到入学后可向学校招生办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
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高于所在省份当年相应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含),奖励金额为20000元;新生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位于所在省份当年相应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含)以内,奖励金额为5000元。对于录取批次合并的省份,参照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段线、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或者最近有设置本科一批招生当年的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相对应的位次排名。具体详见《武夷学院普通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二、东北大学2021艺术类招生简章?
东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重点大学,坐落在东北中心城市沈阳。学校始建于1923年4月。1928年8月,著名爱国将领张学良将军兼任校长。学校是国家首批“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2017年9月,进入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是国务院首批批准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大学。
学校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3个艺术类本科专业,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照设计学类大类招生。现有艺术学理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设计艺术哲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音乐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设计、音乐2个方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辽宁省内唯一一家有艺术类博士点的高校,也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有艺术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高校。学校具有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学校聘请外籍教师和国内设计领域著名教授任教,与国外多所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每年选派优秀本科学生赴国外交流学习。
二、美术类(设计学类)专业
(一)招生计划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实行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办学层次为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为英语,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面向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9省招生80人,分省招生计划如下:
注: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艺术类考生不分文理的省份,我校招生计划不分文理,统一录取,具体分科类(或分首选科目)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二)录取办法
1.各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
2.录取办法: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外,下同)”分省排序,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如“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要求专业省统考合格,省统考成绩达到控制线且不低于220分(适用于省统考满分为300分的省份,对于省统考成绩满分非300分的省份
三、西北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1?
西北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西北大学形成了“发扬民族精神,融合世界思想,肩负建设西北之重任”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众多名师大家,产生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养了大批才任天下的杰出人才,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摇篮”“作家摇篮”。培养具有深厚人文素养的美术与艺术设计人才!
一、专业介绍
西北大学艺术学院初创于1985年,2006年成立艺术学院。目前拥有4个本科专业、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及艺术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校学生800余人。其艺术教育广泛吸收周秦汉唐艺术,充分发挥西北大学综合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优势,经过十数年的艰苦努力和辛勤耕耘,现已形成了以本科人才培养为中心、硕士研究生培养为骨干,理论和实践并重,适应国家尤其是西部艺术教育与人才培养需求为特点的完整的教学体系,为国家建设培养了数百名优秀的艺术人才,在社会上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视觉传达设计 本专业旨在培养能够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广告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展示设计、CI设计、微机美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等方面的应用、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
环境设计 本专业包括公共环境规划、城市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景观雕塑、建筑小品等专业课程。主要培养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应用及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设计人才。
动画 本专业下设动画、数字媒体艺术2个专业方向,培养具备电影、电视,动画创作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能在电影、电视等媒体的 *** 岗位上从事动画原画、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三维电脑动画创作等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专门艺术人才。
美术学 本专业下设绘画、美术文物鉴赏与修复2个专业方向,旨在培养美术史论、绘画创作、美术考古、美术文物修复、美术管理,并能在艺术研究机构、博物馆、文物部门、文化与艺术品经营单位、新闻出版单位、中等艺术院校等从事美术创作、研究、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
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西北大学与意大利萨兰托大学合作,充分发挥两校的学科与资源优势,培养理论基础扎实,操作技能娴熟,具备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掌握本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能在美术品鉴赏与修复、美术考古、美术创作、美术史论研究等相关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创作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最终以各省份的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2.身体健康,无色盲、夜盲等症。
3.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美术类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四、录取原则
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不低于80分,结合本人志愿,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专业课同分时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具体招生计划详见2021年各省招办公布的志愿填报指南或我校公布的2021年招生计划。
2.对各省级招办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依照已公布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退。
3.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4.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5.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动画专业按照设计学类大类招生,学生进校后参与大类内专业分流。
6.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比较单科成绩顺序,遵照《西北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中文化课各单科比较顺序执行。
7.学费以陕西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8.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9.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 *** :029-88302211
E-mail:z *** @nw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wu.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s://z *** .nwu.edu.cn/
若教育部有新政策出台,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本简章由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北大学2021年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和京师大学堂速成科仕学馆。现为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院校、教育部与陕西省共建高校。在长期的发展历程中,西北大学形成了“发扬民族精神,融合世界思想,肩负建设西北之重任”的办学理念,汇聚了众多名师大家,产生了一批高水平学术成果,培养了大批才任天下的杰出人才,享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社会声望,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摇篮”“作家摇篮”。
在百年西大成长!在西北影视人才摇篮成才!
一、专业介绍
西北大学是全国最早开展戏剧影视教育的综合高等院校之一,早在20世纪40年代开始戏剧教育,80年代初期开设电影课程。1987年至1998年在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开设了影视文学方向本科班,同时在文艺学专业招收了三届电影美学方向硕士研究生,在现当代文学专业招收戏剧方向研究生。2001年戏剧影视文学本科专业正式获得批准,2002年成立广播电影电视系,2003年成功申报了西北第一家电影学硕士点,2010年获准艺术专业硕士学位(MFA)授权点,2011年获得戏剧与影视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2018年获批我国西部第一家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019年获批我国西部地区第一家戏剧与影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9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2020年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专业。迄今为止,我校在影视戏剧领域卓有成就的校友有:著名作家贾平凹、迟子建、和谷、吴克敬、白阿莹等,著名编剧张子良、孙皓晖、延艺云、庞一川、霍秉全、胡红一等,著名导演黄建新、丁黑、周友朝、张汉杰、张晓春等,著名学者李道新、薛迪之、孟昭燕、郑定宇、刘建勋、高尔纯、丁科民等,被誉为“中国西北影视戏剧人才的摇篮”。
广播电视编导 面向广播、影视、网络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广播影视学、策划与管理学、语言文学及艺术学、新闻与传播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够从事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文化管理部门、影视 *** 公司、影视及网络相关媒体以及企事业公关、宣传部门的创意策划、编剧、撰稿、栏目编导、影视 *** 与营销等广播影视艺术的高级专门人才。
戏剧影视文学 面向戏剧、影视及广播、网络平台等行业与产业,培养学生掌握戏剧影视基本理论,具备剧本创作、戏剧影视艺术及广播、网络平台的创意、策划和批评等方面素养与能力,适合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公司、戏剧院团和互联网新媒体公司等机构从事戏剧影视文艺创作、节目策划编导与编辑以及理论研究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学制
层次
招生范围
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
四年
本科
陕西、山东、河南、内蒙古、湖北、湖南、浙江、河北、黑龙江、安徽、四川
(注:最终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须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和各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2.考生所在省有相近专业统(联)考的,需统(联)考合格;陕西考生必须参加全省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统考且成绩合格。
四、录取原则
考生需省统(联)考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该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达到以上要求后,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注意事项
1.具体招生省份及招生计划详见2021年各省招办公布的志愿填报指南或我校公布的2021年招生计划。
2.对各省级招办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依照已公布简章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退。在艺术(不分文理)/艺术(不分科目类)的省份,排队录取时不区分科类。
3.我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不限选考科目。
4.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录取。若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相同,再比较单科成绩顺序,遵照《西北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执行。
5.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6.学费以陕西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7.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8.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艺术类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 *** :029-88302211
E-mail:z *** @nwu.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wu.edu.cn/。
四、江苏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2020?
2020江苏海洋大学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1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代码:130502
2环境设计专业代码:130503
3产品设计专业代码:130504
4数字媒体艺朮专业代码:130508
五、复旦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的招生方案今天正式发布。2021年复旦大学本科招生继续采用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两个招生代码,并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复旦大学”。
招生计划
2021年复旦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招线上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复旦大学(国标代码10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或者第二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国标代码19246)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转专业外),进校后申请转专业的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
录取规则和程序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
1.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复旦大学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省招办按复旦大学在当地该批次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进行投档,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即“分数清”)进行投档,具体规则按照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对达到复旦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序规则的批次参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普通批次执行。
2.对达到复旦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3.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征集志愿;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招办可补充投档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若生源仍不足,复旦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二)复旦大学外语类专业只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生源地省招办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考生应参加并成绩合格。
(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
(四)鉴于专业培养的特殊性,高考统招批次(含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批次)俄语、朝鲜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专项计划录取政策
(一)国家专项计划
复旦大学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原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
(二)高校专项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继续实施面向边远地区、原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强基计划录取政策
复旦大学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综合评价录取政策
经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继续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1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21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